释义 |
代理公司收费一般不是受贿罪。代理公司的代理收费行为一般属于正常的民事经营活动,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若公职人员利用其公职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则构成受贿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