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什么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根据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作用 1、如果土地经过确权之后,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说明你的承包合同已经生效了,这是受国家认可的,能够极大保护好你的经营权利,是一个具备法律效益的证书。 2、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能够有利于完善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这种关系更加合法化,避免产生纠纷问题。如果有纠纷,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有承包经营权证的人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3、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解决原始数据或者资料保护不力的问题。比如在确权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面积不准确或者数据有误,可以得到及时纠正。如果农民在确权的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可以提出来,得到有效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权发证。 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 1、新增人口 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2、全家迁出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3、出嫁女 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4、进城工作子女 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5、离婚夫妻 双方离婚后,女方再婚,不论嫁到哪里,只要当初田地分割清楚无争议的,就应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协议登记确权,如果双方有争议的,等调处好后再确权登记。 6、大中专学生 有关法规规定,大中专学生仍然以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为其基本保障,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口,有家庭成员资格,应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7、现役军人 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后回农村,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仍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8、五保户 五保户死亡后无继承人,其生前出于赡养、医疗等原因,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种植的,可维持原种植现状,但不予代种人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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