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利润分配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法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1、为了弥补上一年度的损失,企业的年度损失可以通过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如果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则可以继续通过下一年度的利润来弥补。如果在5年内弥补不足,则可以通过今年的税后利润来弥补;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增加资本。但公司利用盈余公积金增加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不得低于增加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何盈余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何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一、外资企业利润分配流程是怎样的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就算是外资企业获得的利润分配,在个人所得税税率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外资企业给投资者分配利润之前一般都会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外资企业来讲,也需要按照我国各方面的法律制度依法交纳税。 二、盈余公积计提的最新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一是弥补亏损;二是增加资本(股本)。如: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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