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诽谤、妨害公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和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 根据我国《民诉法》《刑诉法》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两类。刑事案件方面,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因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诽谤、妨害公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行为提起的自诉案件;民事案件方面,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或者被告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单位不同于一般案件,他们在审理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比较特殊。例如,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不认罪辩护、申请辩护人等;被告单位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庭;同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案件中有权要求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要注意判断案件性质、审查起诉书、掌握证据,尊重原告权利等。同时,自诉案件可能涉及到公益诉讼、死亡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复杂情况,需要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两类,案件类型涉及面较广,审理过程中需要重视原告的权利保障,同时也需要严格掌握证据,确保公正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对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诽谤、妨害公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该条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范围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