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流程 |
释义 |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2、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另外,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等。 一、二手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转让房屋评估书(原件1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8、工作在县或市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二、二手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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