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废旧铁路和城市公用设施专用器材 |
释义 | 窝藏、转移、收购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构成违法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废旧铁轨为国有财产,防止不当流失需采取措施。私自偷窃废旧铁轨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废旧铁轨也有价值,并且属于国有财产,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防止国有财产的不当流失。如果有人利用改造之机私自偷窃,就是违法行为,数额巨大就构成犯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专业回收服务:高效处理废旧铁路和城市公用设施设备 我们提供专业回收服务,致力于高效处理废旧铁路和城市公用设施设备。通过我们的服务,您可以方便地将废旧铁路和城市公用设施设备交由我们处理,无需自行处理或担心处理不当的问题。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团队和先进的设备,能够安全、环保地进行回收和处理工作。我们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减少废旧设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将可回收的材料进行再利用。选择我们的回收服务,您不仅可以获得便捷和高效的处理方式,还能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结语 我们提供专业回收服务,致力于高效处理废旧铁路和城市公用设施设备。通过我们的服务,您可以方便地将废旧铁路和城市公用设施设备交由我们处理,无需自行处理或担心处理不当的问题。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团队和先进的设备,能够安全、环保地进行回收和处理工作。我们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减少废旧设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将可回收的材料进行再利用。选择我们的回收服务,您不仅可以获得便捷和高效的处理方式,还能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国有财产的不当流失,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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