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治权利剥夺刑罚计算规则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规定及执行时间: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需服从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不得行使相关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与主刑执行期间同时适用。对于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剥夺政治权利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享有政治权利。 法律分析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1、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亦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和执行时间有明确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对于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行使特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三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百一十三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违反本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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