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2113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5261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4102、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1653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1、乡、村集体经济组织;,2、依法直接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3、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4、跨地区国有工程设施一般以业务主管机关为土地登记单位。非法占用、买卖、租赁土地形成的用地单位,均不能成为土地权属单位。,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种类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任何个人是无法私有土地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