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 1、国籍; 2、年龄; 3、政治权利。 公民的主要权利有: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10、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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