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被他人备案记录什么意思 |
释义 | 机动车被他人备案记录具体如下: 1、备案车就是注册登记过的机动车辆,一般一个驾驶人员最多可以一起备案三辆非个人户下机动车辆; 2、而一辆机动车辆最多可以被车主之外的3个驾驶人员备案; 3、假如超出了,则必须消除备案机动车辆后才可以再一次关联绑定另一辆汽车; 4、而所谓的消除备案机动车辆就是把关联绑定在机动车辆上的个人资料进行消除,与驾驶人员脱离关系。 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资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需单位盖章,私车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号牌;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7、车辆解体后的解体照片和车辆识别代号切割后部件的照片; 8、切割后车架号码部件的原件; 9、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一套; 10、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其中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委托书)。 机动车注销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先将机动车送至机动车回收企业; 2、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3、解体后七日内将以上手续提交报废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机动车被他人备案记录属违法违规行为。机动车只能由车主本人按规定程序备案,如被他人备案可能会是两种原因 ,一是车辆被盗,二是车主或备案人另有所图。这是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受到处罚。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可以处理违章。在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违章时,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并带上违章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到交警部门的违章处理窗口处理即可。此外,也可以在交管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违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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