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保险是否可以分割?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但他人赠与的保险不可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保险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是保险属于他人明确对一方的赠与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可以分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离婚后保险权益如何分割? 离婚后,保险权益的分割是一个关键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中购买的保险,如人寿保险、医疗保险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首先,需要查看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了解是否存在离婚后的保险权益分割规定。其次,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司法程序来确定分割方式。一般来说,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保留原保单,由一方继续支付保费并享受保险权益;二是协商转让保险权益给一方,另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是根据保险价值进行公平分割。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并在法律的指导下进行决策。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后的保险权益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保险属于他人对一方的明确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在决定保险权益的分配时,应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了解离婚后的规定。可以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确定分割方式,如保留原保单、转让权益或公平分割等。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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