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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上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拆迁有国有土地上的也有集体土地上的,法律适用有所区别。
    第一,国有土地上拆迁的流程可以概述为如下几步:
    ⑴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⑶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⑷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⑹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⑺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⑻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⑼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⑿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集体土地征收法定程序主要按照下述流程进行:
    1. 征地前程序
    (1) 发布拟征地通告。
    (2) 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即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2. 征地实施程序
    (1) 征收土地公告
    (2) 征地补偿登记
    (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听证)并修改
    (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
    (5)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
    (6) 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拆迁的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同时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是硬性的,缺一不可的。并且此流程中很多具体的环节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比如评估的程序,是需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在实践中,政府往往会缺失上述流程中的部分环节,或者在一些环节出现违法的情况。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熟知拆迁的流程,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对拆迁流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在发现有违法的情况时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政府沟通谈判最后达成补偿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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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2: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