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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孳息的归属原则是什么
释义
    一、孳息的归属原则是什么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二、孳息的分类
    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1、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英文等拉丁文中孳息的字面意思就是果实,日文的孳息就是汉字“果実”),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
    2、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
    3、孳息率
    孳息率也称票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资本或本金所产生的收益占本金的百分比,通常时间以年为单位。
    三、孳息计算和收取权是怎样的
    孳息率也称票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资本或本金所产生的收益占本金的百分比,通常时间以年为单位。
    孳息计算:法定孳息一般按持续的时间来收取。如银行利息,房屋的租金等。
    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笔者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
    1、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人取得是一种原则,这个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说,我们种植一棵桃树,那么当桃子收获时,肯定是种植桃树的所有权人取得桃子的所有权。
    2、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租赁一块土地,进行种植,那么土地上所生长的植物,在正常情况下,自然要归他所有。要不然,租赁人租赁土地的目的就不能实现。
    3、用益物权人取得。这个类似于租赁,比如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就是为了获得土地的孳息。
    4、占有人取得。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有此国家规定,善意的自主占有人(排除上述类似的占有状况)可以取得物之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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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9: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