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爷爷可以设立遗嘱提前安排名下房产,在爷爷去世后由孙子根据遗嘱分配遗产。 法律规定遗嘱自由,公民可以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遗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爷爷用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给孙子时,遗嘱的订立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有效要件是: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4、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孙子根据遗嘱继承爷爷房产的行为一般称为遗赠,孙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爷爷没有设立遗嘱直接指定孙子继承房产的,在爷爷的儿子、孙子的父亲去世后,可以在适用法定继承时,进行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