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的房产继承过户要交出让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划拨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继承的,继承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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