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国家禁毒委员会。
 国务院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是1990年成立的中国最高的禁毒领导机构。国家禁毒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措施和政策,协调有关毒品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具体任务是:
 1、掌握全国各地区和政府各部门禁毒工作情况,就禁毒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禁毒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方案;
 2、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在禁毒工作中的合作事项;
 3、对地方禁毒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禁毒宣传工作;
 5、补助地方的禁毒经费、装备的统筹安排和落实;
 6、与外交部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国际合作,负责与联合国组织、其他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间的禁毒合作业务;
 7、办好《禁毒工作情况反映》、《禁毒工作简报》对上对下两个刊物;
 8、有关禁毒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