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运合同有以下特点:1、运输的对象是物品;2、货运合同的特殊当事人是运收货人;3、货运合同的履行终点是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4、运输特殊物品需要办理审批和检验手续;5、还有其他特点。 法律分析 货运合同的特点如下: 1、运输标的为物品; 2、运收货人是货运合同的特殊当事人; 3、货运合同的履行终点是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4、特殊物品的运输需要办理审批和检验手续; 5、还有其他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六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七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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