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在 处理交通事故 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部门在接到相关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如:抢救伤员、财产、避免损失的扩大;维护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核实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 (2)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 在 交通事故处理 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整个事故处理中的关键,也是交管部门的最主要职责之一。交管部门在进行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后,将根据事故情况依法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3)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4)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进行相应的调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 ,如果各方当事人对于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愿意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则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10日内,各方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各方当事人就此签订相应的调解协议书;如果 调解不成功 或一方 不同意调解 ,则交管部门不再对此进行调解。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