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南宁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19-21号 二、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 1、所有权转移的; 2、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 3、拆解或销毁的; 4、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 三、南宁渔业船舶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航行签证簿; 3、渔业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相应法律文件; 5、渔业船舶灭失或失踪的证明文件; 6、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7、渔业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抵押权登记或租赁登记); 8、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 9、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10、渔业船舶租赁登记证书; 11、光船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 12、境外登记机关出具的国籍登记注销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船舶国籍的证明书; 13、临时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