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转让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
释义 | 专利转让协议的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除应具备《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具备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3、与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 4、转让价款和支付价款的地点、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 6、争议解决的办法。 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内容,还可以把与专利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文档列入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专利权转让与专利许可使用有何区别 权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的整个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专利许可使用: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 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均需通过签订书面的方式予以认定。专利转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后才能生效。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转让,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专利许可使用又称专利实施许可,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以转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权期限的限制,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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