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债权的法律特征和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债权具有请求权性质、相对性、明确性和合法性特征。债权为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和平等性。债务债权是指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在债权债务案件中,律师收费标准根据争议标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规定标准的3倍。 法律分析 一、债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 债权具有请求权性质,即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其债务。 2. 债权具有相对性,即债权是相对于债务人而言的,债务人是有权拒绝债权人的请求,但无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义务。 3. 债权具有明确性,即债权的内容、种类和数量等应当明确,避免产生争议和纠纷。 4. 债权具有合法性,即债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无效。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的特点在于,权利人欲实现其利益,须借助他人的行为。他不能直接取得这种权利所体现的利益,只能请求义务人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间接地取得利益。债是具有特定性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标的物之前,不能直接支配该标的物,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行为,他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利益。 债权为相对权。相对权指权利人仅能够向特定人主张权利,即只能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权债务存在于特定人之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债权为相对权,并不意味着债权有可侵犯性。法律关系有无绝对性,与该法律关系有无不可侵犯性不是同一问题。 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所谓任意性在法律上不予禁止的条件下,经当事人自由协商,可任意创设债权。当然这是针对合同之债而言。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自应由当事人自行商定。民法(即私法)之意思自治原则多体现在债法之中,这就是契约自由原则,所以民法中有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几内容的规定最多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用约定排除其使用这是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纷繁复杂,变化多端,民法典也不可能对各种合同一一定型化,只要当事人间的约定与社会经济无碍,国家经济也不应予以强制性地干涉,所以合同之债的设立,大多由当事人自由裁量。 债权不具有排他性。权利的排他性是指同一权利客体上不容有两个相同内容的权利同时存在。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对同一客体可以成立两个内容相同的合同债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能只有一个债权得以实现,但其他债权并不因此失效,只不过转变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即因对方违约而获得请求权。 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为其成立时间的先后而有效力优劣的区分。但是法律有强行规定的除外。 二、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由于地域差异,各省市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综合各地的收费状况的一般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二)、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三)、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 (四)、对于涉及财产的债权债务案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 (五)、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三、什么是债务债权 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拓展延伸 债权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债务关系,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债权是一种法律关系,债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其次,债权具有财产性,以一定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标的;第三,债权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义务;最后,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债权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债务人必须履行其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债权具有请求权性质、相对性、明确性和合法性特征。债权是相对权,只能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不具有排他性。债权不具有绝对性,但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创设。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因地域和案件类型而异,但一般遵循上述标准。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01-08)\t第七条\t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t第四百二十八条\t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t第四百二十六条\t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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