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医保累计1800以后自动报销吗 |
释义 | 北京医保累计1800以后自动报销。 不用拿到人力社保部门报销的。超过1800的部分,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自动报销70%。假如您达到1800下限后,发生门诊费用100元,均在报销范围内,您直接交30元就可以了,另外70元自动报销,所以不会涉及到人力社保部门报销或报钱打到医保存折上的问题。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确认报销范围: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确认自己的治疗项目是否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2、收集报销材料:收集相关的治疗记录、药品收据、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3、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4、等待审核:社保部门会进行相关审核和比对,确认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领取报销款项:审核通过后,可以在指定的银行领取医疗保险报销款项。 医保报销标准: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累计1800以后自动报销。现在医保和医院都是联网的,住院时要交押金,等到出院一周左右再去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用医保卡去窗口办理,自动扣除报销部分,剩余的就是自费部分,包括门槛费。 假如单位还有二次报销,拿着费用单据,再去自动机器打张详单盖上医院章,就可以拿给单位报销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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