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指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约束力,但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和解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债务纠纷情况、债务承认、偿付期限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方必须履行协议,否则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要求履行。如果被执行方不履行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自和解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二、和解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和解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双方债务纠纷的情况、金额; 2.债务人承认的债务事实; 3.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期限与金额; 4.债务支付的优惠; 5.延迟付款的后果; 6.双方签字、生效。 三、可以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要履行协议,如果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结语 和解协议书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的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约束力。然而,和解协议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不能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但如果不履行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提起诉讼。执行和解协议的期限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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