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出入境体检注意事项 |
释义 | 该建议的主要思想是建议受检者在体检前一天晚上避免饮酒、清淡饮食、避免高脂肪和高蛋白质的食物、保持良好的作息、避免熬夜,并在体检当天保持空腹。在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前8-12小时不要进食,并尽量在体检前通知医生自己是否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等情况。建议受检者按时到达体检现场,并在检查结束后领取体检回执单和健康证明书。如有其他特殊检查要求,请随时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法律分析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您的健康状况,请遵循以下建议: 1. 在进行体检前一天晚上,请避免饮酒,并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高脂肪和高蛋白质的食物。同时,保持良好的作息,避免熬夜。 2. 请确保在体检当天保持空腹,以便进行抽血化验。 3. 如果您的体温偏高,请暂缓参加体检,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直到体温恢复正常为止。 2.体检当天早上需进行抽血、肝胆B超检查者,请您在体检前8-12小时尽量不要进食,保持空腹状态进行抽血化验及腹部B超检查。 3.抽血及肝、胆B超检查后,可进食早餐,早餐后再做其他检查;妇科B超及男性前列腺B超检查需膀胱充盈(胀尿)后检查。 4.抽血后按压穿刺点5分钟,以免形成皮下出血。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受检者,体检前请不要停药,在检查时应告知检查医生。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在登记交费时告知登记人员,免做X光检查。 7.接受体检人员按预约时间,在11时30分前到达,在大堂填表后到咨询室接受医生咨询。 8.留取小便检查时请留取中段尿(经期不宜检查),放置于卫生间的标本加上,以便收集。 9.检查完毕,请您将体检表交给一楼体检表发放处,并领取体检回执单,以便保证体检报告的发放,日后将凭回执单领取健康证明书。 10.若您有其他特殊检查要求,请随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11.办理健康证明书体检人员需带护照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核对)、近照免冠大二吋彩色相片三张。如需签发国外体检和预防接种表格者,前来体检和预防接种时应将表格一并带来。 12.领取健康证明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第4个工作日出证;如果有加急的需要,请在交费前跟工作人员说明。请按照体检结束后本中心发放的领取结果回执上标明的具体时间领取体检结果。 拓展延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的规定,出境入境的外国人需要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并提交护照等出境入境证件、签证或者出境证明。出境入境的公民需要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并提交护照等出境入境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出境入境的外国人需要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卫生检疫检查,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规定。出境入境的公民需要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卫生检疫检查,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规定或者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出境入境的外国人需要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卫生检疫检查,而出境入境的公民也需要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卫生检疫检查。 结语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您的健康状况,请遵循以下建议: 1. 在进行体检前一天晚上,请避免饮酒,并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高脂肪和高蛋白质的食物。同时,保持良好的作息,避免熬夜。 2. 请确保在体检当天保持空腹,以便进行抽血化验。 3. 如果您的体温偏高,请暂缓参加体检,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直到体温恢复正常为止。 2.体检当天早上需进行抽血、肝胆B超检查者,请您在体检前8-12小时尽量不要进食,保持空腹状态进行抽血化验及腹部B超检查。 3.抽血及肝、胆B超检查后,可进食早餐,早餐后再做其他检查;妇科B超及男性前列腺B超检查需膀胱充盈(胀尿)后检查。 4.抽血后按压穿刺点5分钟,以免形成皮下出血。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受检者,体检前请不要停药,在检查时应告知检查医生。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在登记交费时告知登记人员,免做X光检查。 7.接受体检人员按预约时间,在11时30分前到达,在大堂填表后到咨询室接受医生咨询。 8.留取小便检查时请留取中段尿(经期不宜检查),放置于卫生间的标本加上,以便收集。 9.检查完毕,请您将体检表交给一楼体检表发放处,并领取体检回执单,以便保证体检报告的发放,日后将凭回执单领取健康证明书。 10.若您有其他特殊检查要求,请随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11.办理健康证明书体检人员需带护照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核对)、近照免冠大二吋彩色相片三张。如需签发国外体检和预防接种表格者,前来体检和预防接种时应将表格一并带来。 12.领取健康证明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第4个工作日出证;如果有加急的需要,请在交费前跟工作人员说明。请按照体检结束后本中心发放的领取结果回执上标明的具体时间领取体检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