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刑后探视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应该以监狱的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一、探视程序是怎样的 探视程序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身份证明,并向相关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具与囚犯的关系证明; 2、确定具体的探视时间,囚犯每月最多可接受两次探视; 3、到监狱后,有专门的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完成后即可接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和监护人。 二、非亲属探监的程序是什么? 非直系亲属探视服刑人员需到监狱的狱政部门去办理手续,以帮教的名义去看,进行探监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在探监时,需要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