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否真正解决问题? |
释义 | 离婚需要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应调解,无效后方可准予离婚。重婚、家暴、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直接准予离婚。失踪宣告后可准予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不是一定能离掉的,法院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问题该如何应对? 离婚后,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应对离婚后的问题,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其次,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程序。同时,与前配偶进行积极的沟通,尽量达成协议,减少争议和纠纷。在经济方面,合理规划财务,确保自身的生活稳定。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以子女的利益为重,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最重要的是,寻求心理支持,与亲朋好友分享感受,或者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缓解离婚带来的压力和情绪困扰。 结语 离婚并非一定能够顺利解决,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需考虑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要求时,可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应进行,若调解无效且符合特定情形,应准予离婚,如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等。面对离婚后的问题,应冷静理智应对,寻求法律援助并与前配偶积极沟通,合理规划经济和子女抚养,同时寻求心理支持以缓解压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93、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11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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