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
释义 |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2019年男女双方领结婚证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男女双方各自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等其他材料。 二、女方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再结婚有影响吗 女方离婚之后户口在男方户口的,需要再次结婚的话是没有影响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的话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双方是必须要无配偶并且不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一、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再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需要提交申请结婚男女双方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需要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离过婚的男女需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2、受理,可以到男女双方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男女双方一定要自己到场递交上述材料;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需要对户口本和身份证进行查看。 综上所述,女方离婚之后户口在男方户口的,需要再次结婚的话是没有影响的,、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再婚申请,需要提交申请结婚男女双方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需要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离过婚的男女需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三、第二次结婚一定要带离婚证吗? 第二次结婚原则上需要带离婚证。 法律上规定,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持身份证和户口簿,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若离过婚的,还应当带上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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