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办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平时考核和定量考核为主。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进行动员,明确年度考核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二)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对担任单位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三)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参考个人总结和述职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和改进提高的要求。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单位人员,还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考核委员会(或考核机关)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 (五)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总数的15%以内。超过比例的,须报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意。人员较少的单位,可由上级主管部门集中使用优秀人员比例。各个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按各自参加考核的人数和规定的比例分别确定。 (六)考核结果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或政府人社部门反映。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 (七)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工作人员。被考核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处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中进行。各设区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二)考核内容。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为增强对工作人员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时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考核等次标准具体化,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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