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春市护照办理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长春市护照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普通护照、原护照个人资料页和备注页、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长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以及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办理护照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 法律分析 一、长春市护照办理所需材料: 1.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2. 原普通护照 3. 原护照个人资料页和备注页 4. 居民身份证 5.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6. 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长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7. 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8. 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二、长春市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拓展延伸 长春护照的办理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确保办理机构和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护照的办理应当由护照机构进行,并且护照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护照的办理工作。 在长春护照办理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护照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并且需要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办理机构在审核材料的过程中,需要确保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得到保障。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办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且协助其及时修改、补充材料,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在办理过程中,办理机构还需要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泄露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不收取不必要的费用。 长春护照的办理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确保办理机构和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护照办理的公正、公平、高效。 结语 长春市护照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普通护照、原护照个人资料页和备注页、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长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以及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长春市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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