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别人拿我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贷款了如何办 |
释义 | 如果手机号被别人用来贷款了,由于对方填的是自己的联系方式, 所以当对方欠款不还后,贷款机构/平台恐怕会直接找上自己,误以为是自己申请的贷款,然后要求自己偿还欠款。 对此,客户一定要同贷款机构/平台说清楚情况,表明贷款并非本人所为,要求终止借贷关系,若需要收回款项,可以去找真正借贷的人。 而大家还需要注意,要是对方还获取了其他信息,完全是冒用自己的身份在贷款的话, 那一旦对方逾期不还,届时恐怕个人信用会因此受损,而后续自己去办理信贷业务估计就会因此而受阻。 建议客户平时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千万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随意告知他人,以免信息泄露,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而去借贷也最好选择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不要去不知名小贷公司借贷,不然账户安全恐怕保障不够,信息也极易泄露。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可以报警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别人用你的手机号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请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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