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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还没入住已签合同算违约吗?
释义
    我国租房还没入住已签合同是不算违约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相关的租赁房屋的情况,此时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租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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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