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不在家可以诉讼离婚。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一方回家了的,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