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防返贫三类户指的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为切实增强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三类户”消除致贫返贫风险能力,防止出现群体性、行业性返贫问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关心基层党员干部,发挥乡村振兴“动车组”作用。在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内,许多基层党员干部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乡村发展的引领者。关爱农民群众,发挥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只有农民群众不等不靠谋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有效的推动乡村振兴。关怀产业带头人,发挥乡村振兴“领头羊”作用。脱贫攻坚以来,产业发展历来属于重头戏,不少地区以产业为抓手,不仅有效带动了群众脱贫致富,还催生了一批产业带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四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