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样办 |
释义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有报告财产情况的义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法院也可以查扣、搜查被执行的的财产。如果查证担保人确实是无资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一、被执行人拘留15日后会怎么办 强制执行时,会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被执行人拘留15日后,如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文书法律所确定的义务,如果只拘留过一次的还可以再拘留15日,甚至可能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强制执行抓人 法院强制执行抓人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有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而被采取强制执行的债务人,法院会强制执行抓人; 2、如果在履行还款义务过程中,债务人有转移,匿藏,出售变卖,毁损个人财产的行为,可以定性为妨碍司法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抓人; 3、债务纠纷的被执行人如果违反人民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抓人。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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