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显示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其次,显失公平行为的构成要件是:第一,须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显失均衡。学说上称为客观要件。第二,须一方利用了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不利情势。学说上称为主观要件。其法律效果为可撤销,法律赋予因法律行为显失公平而受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以撤销权。 因此,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具体的表现: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 第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第三,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