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识字的智力残疾人怎样申请低保 |
释义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中有关低保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需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无其他家庭成员,村委或居委可代写。特定情况下,如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或宗教教职人员等,申请人可单独提出申请。申请过程中,相关部门可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多种方式展开调查,以掌握每个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确保低保申请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法律分析 对于不识字的智力残疾人,他们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代写低保申请书,如果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村委或居委也可以代写。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二、低保申请书范本 申请书 xx省xx市xx镇村委: 我叫xx,男,x族,x年x月xx日出生,家住x市x镇x村,智力残疾,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不退所导致的小儿麻痹症,右半个身体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导致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劳动能力或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特别艰苦。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党能救我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党申请低保,以度过艰苦的时日。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的生活保障。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三、申请低保家庭收入调查的方式 (一)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入户调查。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 (三)邻里访问。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调查方式。 为了详细掌握每个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多种方式展开调查。调查申请人实际相关家庭情况,有利于保证低保申请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力的维护。 拓展延伸 低保是指国家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措施。申请低保的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家庭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 2. 社会团体申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如有不实或虚构的情况,将面临法律制裁。同时,低保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请人符合条件。 低保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于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具有积极意义。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材料,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低保部门也应当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申请。 结语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对于不识字的智力残疾人,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代写低保申请书,如果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村委或居委也可以代写。同时,申请人有特定情况时可以单独提出申请,或者按照一定方式办理。在申请低保时,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也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t第四十七条\t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t第十三条\t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t第三十四条\t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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