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厂搬迁可能需要重新立项。迁建后的新址与原址属于同一行政区划,且业务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一般无需重新立项;迁建后的新址与原址属于不同行政区划,或者业务性质发生较大变化的,一般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