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疫纪律要求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要求。 二、严格服从指挥,严禁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三、严格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缓报、错报疫情信息。 四、严格岗位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漏岗,擅自换岗。 五、严格管理物资,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浪费防疫款物。 六、严格保密规定,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管控信息。 七、严格个人言论,严禁制造、传播疫情谣言和小道消息。 八、严格自身防护,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未经批准的聚集性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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