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潜逃或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于共同犯罪中潜逃的嫌疑人,也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后,如犯罪嫌疑人在押,通常会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法律界对检察院暂缓审理规定的评价及争议 法律界对检察院暂缓审理规定的评价及争议一直备受关注。一方面,有人认为暂缓审理规定为检察院提供了更多灵活性和裁量权,有助于处理复杂案件,保障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心滥用暂缓审理权会导致司法延误和不公正,可能成为权力滥用的温床。一些学者主张明确规定暂缓审理的条件和限制,以避免滥用。此外,还有人呼吁加强对暂缓审理决定的监督和透明度,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综上所述,对检察院暂缓审理规定的评价和争议,需要在平衡司法效率和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结语 在处理复杂案件、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人民检察院暂缓审理规定备受关注。一方面,该规定赋予了检察院更多灵活性和裁量权,但也引发了滥用权力和司法延误的担忧。一些学者主张明确限制条件,加强监督和透明度,以确保暂缓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平衡司法效率和公正的前提下,对该规定的评价和争议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