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包括:提前一个月向单位申请结婚,获得婚姻状况证明;选择登记机关,可以是部队所在地、户口注销前常住地或非现役军人常住地;出具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无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分析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最后,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现役军人结婚流程及相关政策解读 现役军人结婚是一个需要遵守一定程序和符合特定要求的过程。首先,军人需要向所在部队的人事办公室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接下来,根据部队的规定,军人需要进行婚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单、提供婚姻登记证明等。在办理婚假期间,军人需要遵守相应的请假规定,如提前通知上级、按时归队等。 关于政策解读,现役军人结婚通常受到一些限制和要求。例如,军人结婚对象通常要符合法定年龄、无婚姻障碍等条件。此外,根据军队的规定,军人在特定时间、地点结婚可能需要事先报备或获得相关批准。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军人的婚姻与军队的工作和纪律要求相协调。 总之,现役军人结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办理。军人应当详细了解所在部队的具体规定,并严格遵守相关程序,以确保婚姻登记的顺利进行。 结语 现役军人结婚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程序和政策要求。军人应提前一个月向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递交结婚申请,并获得《婚姻状况证明》。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时可根据规定选择驻地、户口所在地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及签字声明。军人还需了解婚假手续和请假规定,并遵守相关政策限制。确保遵守规定,办理婚姻登记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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