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带上公司全套证照、公章去离你公司最近的社保局开个公司账户,办理公司的《社保登记证》,然后在社保和银行办理银行自动扣款业务。然后再申报当月员工名单及缴费工资清单,申报时,提供员工和你自己的身份证号,提供社保卡号,盖章交所属社保局即可。 第一年的缴费工资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 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税后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 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