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发工资离职有补偿吗 |
释义 | 有。公司未及时发放工资离职可以要补偿的,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对应的补偿金,比如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可以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不满半年,是可以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找部门: 1.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方式简单,但有时候会遇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维权困难的情形; 2.当地劳动局。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 3.当地人民法院。可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在劳动仲裁后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员工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可以直接离职。对于该行为,员工可以行使单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限期内支付给员工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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