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龄前儿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
释义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小轿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没有判断清楚通行状况,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力,撞伤了儿童,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一、走路人被电动车撞了谁的责任 走路人被电瓶车撞了,在走路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算电瓶车全责。 如果没有完全按照交规来行走导致被电动车撞到,那双方都有责任。看撞伤是否严重,是否需要报警处理。根据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二、行人撞行人算不算交通事故 行人撞行人不算交通事故。如果产生纠纷则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一旦双方在碰撞时造成的伤害,进而产生的民事纠纷,需各方人员通过协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交通事故至少一方应当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而行人之间在道路上通行时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能满足此要件,所以不能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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