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假药生产、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延误诊疗的; 3、指定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导致诊断和治疗延误; 4、缺乏急救所需的有效成分。 生产、销售假药罪,足以处以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