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什么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
释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综上所述,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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