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两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处理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辞职后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叁)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 2、没有足额支付工资; 3、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 5、对劳动者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手段。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够超过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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