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