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写了这封告示? |
释义 | 立案告知书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主要给原告,包含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司法机关已经受理案件,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 法律分析 立案告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原告的.一般是指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还有就是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如果是法院发的会有法院的印戳,如果是公安机关的也会有公安机关的印戳。 拓展延伸 告示的作者是谁? 对于谁写了这封告示的问题,我们无法提供一个具体的100个字的答案,因为答案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上下文。告示的作者可以是个人、组织、公司或政府机构等。要确定告示的作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调查和研究:查看告示上的署名或标识、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咨询相关人士、查阅相关文件或记录等。根据具体的情况和上下文,采取适当的调查方法,可以获得关于告示作者的准确信息。 结语 立案告知书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主要用于向原告通知案件受理情况。它包含了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该通知书标志着司法机关已经受理案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上下文,告示的作者可能是个人、组织、公司或政府机构等。确定告示作者的方法包括查看署名或标识、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咨询相关人士、查阅相关文件或记录等。根据具体情况和上下文,可以获得关于告示作者的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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