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一定会扣车吗? |
释义 | 肇事逃逸要扣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肇事者逃逸后,公安机关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但是案件处理完以后,则应当解除车辆扣押。 一、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一般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处理完毕,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逃逸行为的,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处理完毕;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迟多久出来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从调查、检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当天开始计算,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该从扣押交通肇事人、车辆的当天开始计算,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三、车撞人不结案车主有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事故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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