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作为原告直接到另一方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 办理离婚手续时,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可以一个人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组织调解,调解无效,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应当判决双方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